

一、采购条件
河南省职工医院绩效管理体系建设项目采用磋商方式向社会公开选择供应商,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河南省职工医院绩效管理体系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HNSZGYY-CWK-001
2.2 项目地点:河南省职工医院。
2.3 磋商内容及要求:河南省职工医院绩效管理体系建设项目,详见项目需求。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48万元,供应商报价应包含项目咨询费、培训辅导费、税费、人员交通食宿费等项目各项费用。
2.5服务期限:本项目总体安排为签订合同2周内开始现场工作,节假日顺延,绩效管理体系建设工期3个月,试运行3个月,项目周期为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
2.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且符合采购人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需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作出承诺,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属于国家免税政策支持不需要缴纳或达不到起征点的应当提供证明材料);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作出承诺,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采购人在开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的投标视为无效;
3.3.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非企业性质的供应商无法在该公示系统查询的,则针对此项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4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四、 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6月26日至2024年7月2日(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日上午08:00-12:00时,下午15:00-18:00时。
4.2 获取地点:河南省职工医院(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71号)2号楼六楼财务科。
4.3 获取方式:0元/份。
4.4 领取磋商文件时请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下述资料应根据本公告“3.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相应要求提供):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营业执照、财务报告、社保纳税、承诺等(即满足本项目磋商公告第3.2条款要求);
(3)信誉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4)信誉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日期或以后);
(5)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时间为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日期或以后)。
备注:1、供应商应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2、供应商须按上述要求提供对应资料原件,采购人有权拒绝其领取文件。
五、 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5.1 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7月6日10:00时(北京时间)。
5.2 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河南省职工医院(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71号)门诊楼6楼西会议室。
六、磋商有关信息
6.1 磋商时间:同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6.2 磋商地点:同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地点。
七、发布公告的平台
本项目磋商公告在河南省职工医院官方网站公开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南省职工医院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71号
联系人:张杨
电话:0371-56975123
邮箱:5487643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