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河南省职工医院文化提升项目己具备采购条件,现采购人河南省职工医院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
二、项目综合说明
2.1项目名称:河南省职工医院文化提升项目
采购编号:ZGYYDB-2024-1112
2.2 采购内容及要求:医院理念系统整合和重点文化空间打造,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2.3 服务地点:河南省职工医院;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工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
2.6采购预算(最高限价):490000.00元。
三、供应商资格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相关实体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有供应商成立时限不足要求时限的,由供应商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有供应商成立时限不足要求时限的,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成立时间提供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
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事业单位可以不提供此项要求;
3.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4.1供应商请于2024 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省职工医院2号楼6楼党办领取磋商文件。
4.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0元/标包。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8日8时30分,地点为河南省职工医院2号楼6楼西侧会议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响应时间及地点
6.1响应时间:2024年11月28日8时30分
6.2响应地点:河南省职工医院2号楼6楼西侧会议室。
七、发布磋商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职工医院官网》发布,采购人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河南省职工医院
地 址: 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71号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371-56975098
监督单位:河南省职工医院
2024年11月13日